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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转让申请的材料

作者:河南伟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9 08:02:04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那么办理商标转让申请要哪些材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如何正确、规范地使用商标,无限度地发挥商标的价值,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就是拥有商标的所有权,享有多种权利,包括使用权、许可权、垄断权、投资权、转让权、禁止权等。由于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标中使用同一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

同时,商标权人还应规范商标的使用,了解使用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商标的合理使用,是指商标的实际使用人和注册人应当一致,商标标识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标识一致。

使用范围不得超过批准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范围。企业名称、地址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商标信息。因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商标注册人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他不改正,就有被撤销的危险。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也在不断增加。作为商标持有人,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注意在与商标指定用途有关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容易与自己的商标相混淆的商标,警惕商标的侵权行为,防止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同时,要在打擦边球的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

如果错过了异议期限,在他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就更难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后三年内未使用的,可以由他人申请撤销,使他人取得商标及其权利。

因此,商标持有人必须注意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证据,防止非证据的发生。该商标每次有效期为十年。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期限延长期。如果续展不及时,商标也有被撤销的危险。

因此,商标的更新必须及时。总之,没有什么是一劳永逸的,商标注册也是如此。商标的不规范使用不仅会失去法律的有效保护,而且会面临被撤销的命运。如果涉嫌侵犯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将面临诉讼风险。只有依法规范地使用注册商标,熟悉商标使用的各种注意事项,才能发挥的作用,为持有人创造更多的财富。

1、不得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其他注册标志,也不得在商品的宣传材料中自称其商标是注册商标;

2、不得在未注册商标上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标志;

3、使用未注册商标应当保证商品质量,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4、不得在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

5、如果他人将未注册商标注册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应该停止使用该商标。但他人的注册行为依法被认定为恶意抢注的除外。

下列象征不得作为商标运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勋章一样或许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址的称号或许象征性建筑物的称号、图形一样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一样或许近似的,但该国政府赞同的在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称号、旗号、徽记一样或许近似的,但经该组织赞同或许不易误导大众的在外;

(四)、与标明施行控制、予以确保的官方象征、查验印记一样或许近似的,但经授权的在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称号、象征一样或许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张宣扬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许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九)、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许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意义或许作为集体商标、证实商标组成部分的在外;现已注册的运用地名的商标持续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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